第二章:老大,今次要仆街了

让风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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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杀了他,给我杀了这个小畜生。”蒙面人老大愤怒的挥动着手里的长刀,“老子要把这个小畜生活活的剁碎了。”

    “老大,主顾不是说要留这个孩子全尸的吗?”

    “留你妹子的全尸,给老子剁碎了他。”

    但是等这些挥舞着长刀的匪徒冲到车门口的时候才发现,这辆车是上好的柳木做的,车壁都是足足一寸厚的好木板,就凭他们的臂力,绝对不可能一两下就砍破的。当然,这个一两下不能砍破完全是自谦,事实上砍个三四十下的也未必能砍破。

    也就是说,他们只能用刀子沿着车门朝里面戳。而车门前又横着老九的尸体,哪个小男孩又躲在老四的尸体的后面,他们戳了几下除了让老四的尸体上乱七八糟的多了十几道伤痕之外,没有任何的作用。

    但是他们这一阵的乱戳也不能说毫无效果,最起码让那个小男孩只能死死的躲在老四尸体的后面,什么都不能做。

    “真是我手里没有一支手枪,不然的话,你们谁都不要想能活着。”小男孩一边靠在老四的身后,用老四的尸体来当自己的盾牌,一边侧眼扫视着马车外面的情况,“所以说,我就厌恶这种原始而野蛮的时代,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居然都找不到一把可以自卫的手枪。”

    “喂,我说你们还是不是兄弟啊,居然这么摧残自己死去弟兄的尸体。”小男孩大声的对着外面喊,“那个头牌,对,说的就是你,站在后面一动不动的哪个。不要在指使你的手下摧残同伙的尸首了,有种你就进来抓我啊。”

    “哦,我忘记了,就算你是头牌,但是你也还是一个婊子,你叉开腿挣钱还可以,但是做别的就不行了,比如说进马车抓一个可怜的四岁小男孩。”

    “我要杀了你,我要杀了你!”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被一个四岁的小男孩给骂了的关系,蒙面老大睁着泛红的双眼,一把推开了站在他面前的两个蒙面人,就冲到了马车的车辕这里。接着,毫不犹豫的用手中的长刀一拨老四的尸体,接着整个人都冲进了马车。

    但是当他进了马车之后才发现,自己冲进来之前,根本没有想过马车里的环境究竟有多么的窄小。而由于自己的体型的问题,他在马车里只能半蹲着,而且手中的三尺长刀在这么狭窄的环境里也完全挥舞不开。

    就在这个时候,哪个一直躲在老四尸体后面的小兔崽子已经从老四的尸体后面冲了出来,嘴唇紧抿,那把滴血的匕首被这个小兔崽子用一个很奇怪的动作反手背握着。

    “小兔崽子,你给我去死。”蒙面老大用力的把手中的长刀对着这个小男孩狠狠的刺了出去。

    但是就在他刚刚用力刺出的一瞬间,哪个小男孩整个人的身体忽然矮了下去,整个人忽然就那么毫无征兆的扑倒做了一个翻滚的动作,恰恰好好的躲开了他的这一直刺,同时小男孩的身体也借着这一个翻滚扑倒了他的跟前。

    借着,蒙面老大就看到结束了翻滚动作的小男孩就势半蹲,手中的匕首已经滑出了一道凌厉的弧线,目标就是自己的咽喉。这个动作太快了,快到他甚至来不及做出任何的反应。

    但是就在蒙面老大已经准备等死的时候,他忽然感觉到有人在背后用力的拉了自己一把,接着一道寒光闪过之后,蒙面人老大已经被另外的几个蒙面人从马车里拉了出来,但是他的脸上从嘴角到耳朵旁边的位置被小男孩的匕首给豁开了一道深深的伤口。

    看着老大用自己的匕首下逃生,小男孩的眼中露出了一种明显的失望神色,随即,他再次将自己的身体藏在了老四尸体的背后。

    不过这道伤口和刚刚生死一瞬的经历,已经彻底的惊醒了本来已经怒气MAX,马上就能放必杀的蒙面人老大的理智。“别这么瞎折腾了,你们把老四和老九的尸体先拖开,然后我们一起把刀子朝里面丢,老子要活活的把这个小兔崽子万刃穿心。”

    “唉!可惜现在的这个身体不是上一辈子的身体,不然的话刚才把那个头头嘲讽进来的时候就不会让他有闪开咽喉的机会了,如果能做掉他,然后趁着其余的匪徒一乱的时候抢了这头头的马说不定还能逃走,不过现在是没有这个可能了。”

    看着那些蒙面匪徒把老九的尸体拖走,现在已经开始拖老四的尸体的时候,小男孩叹了一口气,上辈子看过的一本印象深刻的书,阿里XX历险记里的一句话从他的脑子里冒了出来。

    “老大,今次要扑街了!”

    小男孩姓卢,叫卢明,他是一个间谍。

    确切的说,他前世的时候是一个间谍。

    如果要说的更加确切一点的话,应该说,从现在的这个时代朝后推一千五百年之后,这个小男孩曾经是一个间谍。在这个小男孩,或者说卢明的记忆里,没有父亲母亲,没有兄弟姐妹,没有什么恋爱结婚生子之类的普通人所应该有的一切。

    在卢明的记忆里最早的时刻,就是自己五岁那年从孤儿院被选中,加入国家安全局的时候。当时的自己,全身上下,除了自己早就死去的父母留给自己的一条奇怪的手指骨项链之外,什么都没有。

    在这之后的记忆,就是无尽的课程。出格一点的有枪械知识,爆破知识,人体知识等等,正常一点的则是驾驶知识,各国语言,地理历史等等。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卢明十五岁的时候,他才在组织的安排之下,进入了北京的一所普通的中学读书。

    以后的事情基本乏善可陈,也就是一板一眼的按照组织的要求读书,考试,然后顺利的出国,按部就班的拿到绿卡。在卢明的记忆里,唯一值得一提的只有当他到了美国之后,才知道自己带着的这条项链里的人指骨居然就是传说中的佛舍利这件事情了。

    也因为这个原因,念经就成了卢明用来缓解压力的手段。

    应该说,卢明潜伏的非常成功,他以自己开朗阳光的一面,很快就和大学里的美国同学们打成了一片。在那些美国同窗的眼中,这个帅气的中国人几乎拥有一切让他们惊叹的才能,比如说完美的运动神经,俊朗的外表,非常硬的拳头以及良好的,甚至良好的到了有点过头的语言表达能力。

    通俗的讲,就是有点贫。不过对于性格外向的美国人来说,卢明所表现出来的性格正好迎合了他们审美观。于是卢明有惊无险的完成了组织交代的任务,加入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所谓开发人体潜能的研究机构。

    最后……其实也没有什么最后了,如同所有英雄们都会有的遭遇一样。在经过了所谓背叛,追杀,没有杀成,循环再来一次之类的关键词之后,卢明终于死在了美国中情局派出的源源不断的杀手们的手中。

    一声惊天动地的爆炸之后,为他陪葬的是中情局最好的三个杀手。

    就在爆炸开始的时候,卢明看到的最后一幕是自己的佛舍利项链被炸碎了之后,爆出的一片金光。

    而当卢明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已经穿越了整整一千五百年的时间,回到了唐朝,或者说,回到了隋唐之间,变成了一个四岁的小孩。

    不过有一句话叫做,幸福的人各个都不相同,但是不幸的人总是一样。或者说,历史的惯性就在于惊人的相似,而卢明很快的就发现了这一点。

    这个小孩也姓卢,叫卢承祖。

    也是一个和卢明前世一样的,父母双亡的小孩。

    “难道说我就是传说中的天煞孤星?”在得知了这个事情之后,卢明自己也只能这么调侃自己一句了。

    然后,就在卢明刚刚穿越到这个小孩的身上才还没有四个月的时候,卢明,或者说卢承祖一行人,居然遇到了更加倒霉的事情,他们居然在距离九江郡城不到十里的时候被人拦路打劫了,而且最倒霉的是,这伙打劫的居然是不劫财只劫命的。

    更倒霉的是,卢明悲哀的发现,自己离被十几把刀戳死的时候已经不远了。

    “这是你们逼我出绝招的……”小男孩卢明或者说卢承祖对着马车外地蒙面人恨恨的说了一句之后,抬起双眼,纯洁的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玉皇大帝,如来佛祖,太上老君,耶稣基督外带圣诞老人,满天神佛不管是谁也好,救——命——啊!”

    估计是不知道是他的祈祷正好被神佛听见了也好,还是他的救命喊的正及时也好。就在蒙面老四的尸体刚刚被从马车里拖出来的时候,所有的匪徒包括马车里的卢承祖,都清清楚楚的听到了一句佛号,“南无本尊大自在王佛!各位檀越,给贫僧我住手!”

    “速度,赶紧把手里的刀子丢出去,把这小兔崽子乱刀戳死。”听到了这声佛号之后,蒙面人老大面色一变,猛然大喊了一声,“快扔!”随着话音,所有的蒙面人一起朝马车里扔出了自己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