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怨念(一会儿还有)

鲨鱼禅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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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州舍利山,属祁连山山脉西北支脉,张河的发源地,一头是肃州,一头是张掖城。因为追着伏允大纛,追着追着就跑祁连山来了,于是李靖和侯君集就在“张国臂掖,以通西域”的地方休整一下。

    自去岁入冬出兵,凭借装备士气和兵员素质,吐谷浑被撵的没脾气。伏允连克措都没回,在西海打了个转转,就奔祁连山去了。

    其实此刻唐军也已经达成了政治上的目标,陇右道那群被吐谷浑煽动的山羌西羌青头羌,全部怂了。

    李大亮在凉州推行的“挖井蓄水,垒坝修田”政策,顺利在诸羌推行,州县汉民得田三十亩,羌人得田二十亩。

    那些个进山做匪,出山劫掠的羌人,此刻也老老实实,毕竟,唐人刀子快,这特么就是感天动地的真理啊。

    “令明,昨日就见你心绪不宁,可是思归了?”

    李靖将手中《吴子》放下,这是贡纸抄录,弘文馆里有原版木简,可惜贡纸也不咋样,容易发脆,让李天王一向小心翼翼。

    军帐内,侯君集一脸苦逼,叹了口气:“唉,想我出生入死,至今方得兵¤▼,部尚书一职。没想到那张公谨,居然成了中都督。”

    还是怨呐。

    其实侯君集并不恨张叔叔,但奈何当年在秦王府,张叔叔左手攥着一把铜钱,右手拎着一串金条。开宴会聚餐晚上再来一个即兴舞会,各色胡女就不说了,武德年前隋的犯官子女不要太多,你特么想玩个小男生都是小意思……

    出于对这种不良风气的抨击,侯君集每次赴宴深入调查之后,事后都会在家里大骂张公谨良心太坏伤风败俗。

    后来吧,因为玄武门那点破事,老侯成了李董的忠犬,张公谨差了点儿,二线往上的主干。毕竟,能直接捞着国公的人,和郡公是两回事。

    当时老侯的优越感还是有一点的,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张叔叔有钱任性,住普宁坊那鬼地方都有厚颜无耻之徒跑过去做个帮闲混饭。

    虽说侯君集升官还去普宁坊装逼,然而自打某个全新的大宗物品上市之后,老侯内心是崩溃的。

    和他不对付的程知节,居然也开始拿着开元通宝在他面前装逼了。你敢信!

    白糖是张德的买卖,这事儿只有皇帝皇后四大天王外加太子知道。连候补天王,也只是隐约觉得有那么一回事儿。

    其余二线以下的重臣,都只是认为这是张公谨的手笔,大家上班见了面,跑过去就打招呼:张公,小弟前日幸得一小犬,不知可否赏光,喝一杯浊酒?

    要不然级别高一点的就跑过去呵呵一笑:老张,又发财啦,请客请客请客,下了班平康坊一笑楼包楼。

    最不济也是跑过来露脸熟络一下:弘慎公,下班一起回家?

    简单来讲,侯君集想表达的就是:你个魏州臭叼丝凭啥这么叼?

    李靖不怎么会安慰人,但毕竟教侯君集兵法,所以也算老师。因此他以一个长者的身份对侯君集说道:“令明,汝乃陛下心腹,与弘慎大不同也。且是豳州世族,焉能共论?”

    其实李靖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一个豳州出来的霸道总裁会几十年如一日盯着一个魏州叼丝……

    这种扭曲的爱恨交加,让李靖有时候不怎么愿意和侯君集在军帐内独处,毕竟他年纪大了,体力不如人,万一反抗不过,那就糟了。

    侯君集没说话,他就是想不通,非常的想不通啊。

    以他以往的经验来看,皇帝虽然提拔庶族,但最终还是看出身。四大天王要么娶了世家女要么自己就是世家,候补天王就不说了,没一个是善茬,前不久亮相的温彦博,太原的土霸,李渊还在太原玩泥巴的时候,温家都经营了一千多年。

    一般来说,要是自己不是世家豪门,老婆娘家又不是山东名望,基本上在他们这个年纪,不太可能给个正三品实职。

    像侯君集续弦是阴家人,自己往上三代最次都是郡守,豳州四害之首岂是浪得虚名?然而四十岁还差点儿,拼了老命在玄武门上蹿下跳,外加打仗豁出去,然后铁了心给皇帝做爪牙,才弄了个尚书。

    就这个尚书,还是皇帝硬压下几个候补天王级的重臣反对意见,才当上的。

    老侯越想越来气,觉得自己这么努力,居然还不如魏州小婊砸卖白糖。

    “哼!”

    开春,张掖其实也开始转暖,然而军帐内的冷哼,让李药师觉得有点冷。

    李天王想了想,安慰道:“令明,文书吾也看过,定襄都督府,若循旧例,一向羁縻为事。朔州河西都督府,不正是匈奴遗种任之吗?”

    这话听着就觉得好靠谱的样子,豳州大混混一琢磨:对啊,这种边陲鬼地方,都是给蛮夷们装逼用的,只有皇帝不看重的人,才会扔那里自生自灭,没错,一定是这样的,皇帝爱的还是我。

    侯君集笑了,淡然道:“李公,吾观弘慎,能文能武,漠南有其镇守,河北无忧也。”

    好风轻云淡为人而喜的宽阔胸怀,李靖愣了一下,然后感慨一声:“令明真乃性情中人。”

    “李公过奖。”

    老夫是在夸你吗?

    准备继续看《吴子》,结果侯君集冷不丁来了一句:“对了李公,陛下托我给您带个话,那羊毛……”

    啪,《吴子》掉地上了。

    远离尘世喧嚣,前往河套的长安欧巴,此刻正骑着夜飞电,享受着难得的清闲。

    边上一匹青海骢,个头儿少说也有一米九,绝对的高头大马。马背上一脸络腮胡子深窝眼还带着疤痕的汉子开口就是别扭的关洛腔:“小张公,价钱能不能再高点?”

    “郡王,不是我吝惜财货,你也知道,这是羊毛啊。别说长安,朔州都没人要。也就是我,一片公心,为陛下分忧,才来这破落地收购羊毛。我才十三岁,一个孩子,郡王如此豪富,指头缝漏点黄白之物,就能让我三年饱腹,郡王好意思算计这个?”

    张德一脸的鄙视,这让一向以宽阔胸怀做人利落的突厥佬顿时觉得这是侮辱。

    “怎么可能!我乃天可汗脚下鹰犬,为陛下分忧乃是分内之事,区区之物罢了。”说完,这络腮胡子又低声加了一句:“你好歹再加点儿。”

    “唉……算了算了,一斤再多给两文,怎么样?”

    “五文,十文一斤这价钱太低了。陛下命我控制诸部,有些族人并不服我,若有财货开路,这是大功一件。到时候,小王一定会给张公表功的。”

    啧,谁特么要你表功,老子现在最怕见着李二。

    “五文就五文,不过羊毛的事情,郡王不可泄露。我来怀远城,就是想看看草原风情,大漠风光。”

    “没错,就是这样,小王作证。”

    李思摩一脸正气,彰显着直来直去突厥人的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