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这日子,不会长久了

蓝家三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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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青七窍流血,那淡色的血痕慢慢的涌出,爬满了整张面孔。

    这约莫是林慕白见过的,最奇特的死后痕迹。死了还能流血的,她着实没见过。若说是死去不久倒也罢了,可这——看上去分明死了三天以上,怎么还能流血呢?

    如意止不住颤抖,顷刻间没出息的腿软,所幸被闻讯上前的明恒搀了一把,“没事吧?”

    “没、没事!”如意心里懊悔,这算不算丢脸丢到了姥姥家呢?估计这会子,连师父都该生气吧?到底,她跟着林慕白的时日尚浅,及不上暗香的胆子。

    林慕白倒也没有生气,只是略带担虑的望着她,“明恒,你带如意去一旁歇着吧!”她只怕夜里,如意要睡不着了。当初暗香刚拜师学艺,还被吓晕过几次,如意这还算好的,至少还没晕过去。

    但转念一想,当年的暗香,岁数小,吓晕也是难免的。后来惯了,自己又接手了仵作一职,暗香这才天不怕地不怕起来。

    心头轻叹,暗香——当初这名字还是自己起取的,如今只剩下唏嘘。

    “师父,我没事!”如意白了一张脸,“师父你莫生气,我会好好适应的,我只是一时间不适应。”棠梨院里只有风花雪月,只有醉生梦死,哪有这些鲜血淋漓的画面。便是红绡死的时候万箭穿身,她也未能亲眼看见。这一路走来,她也是见了好几次死尸的,可没有哪一次像今日这般恐怖。

    这五马分尸,只有在戏文里才能听到,才能知道,哪知今日突然搬上了现实,教如意委实一时间接受不住。

    “去歇着吧!”林慕白笑了笑,“要不然夜里会吓着,我可不会陪你睡觉。”说着,瞧了容盈一眼,如意便会过意来。

    张了张嘴,最终被明恒搀了下去。

    明恒扶着她坐在城楼台阶上,“你别再过去了,那场面便是个男儿也得心里发怵,何况是你这个弱女子。侧妃说的对,还是别看了,好好歇着吧!”

    “是不是连你都觉得,我很没用?什么都帮不上师父,还尽让师父担心。”如意垂眸,头一回有这样的挫败感,“我不是暗香,她跟着师父多年,学了不少东西,而我连个四磨汤的方子光会记不会认。那些药材品种繁多,我虽然记性好,可还是会认错。”

    听得暗香二字,明恒一声长叹,“还说这些做什么?其实你现在这样也挺好的,侧妃让你离开是为了让你慢慢适应,并非觉得你没用。就好比我初次拜师学艺,比师兄们都显得弱小。可我不怕,一次不会我就学第二次,白日里不行,我夜里通宵的练着。终有一天,我可以光明正大的站在师父跟前,拜谢师恩,离开师门。”他朝着她笑了笑,“不懂就学,若人人生而会,就不必再有师父了。”

    “谢谢。”如意垂眸,“到底是让师父丢脸了。”

    “人的脸都是自己丢的,这世上还真没有人,能有这样大的本事,把别人的脸都丢了。”明恒说的拗口,继而笑着离开。

    抬眸,望着明恒离去的背影,如意眼里是感激的。

    元青的尸体被送去了义庄,林慕白也跟着去了。有时候容盈都觉得,她对尸体的兴趣,似乎已经超越了对自己的兴趣。都说女人善变,可也不该善变得这么快吧?

    好歹他曾经也是屈指可数的美男子之一,怎么到了她这儿就这么不值钱呢?

    看样子,回家得好好训一训自己的容夫人。

    否则早晚有一天,他会独守空房。

    这绝对不行!

    到了僻静处,容哲修拽了拽容盈的手,“爹,我有话说。”

    容盈伸手将他抱起,面色不是太好看,“说!”

    容哲修凑到他耳畔道,“爹,你是不是想英雄救美啊?”

    他瞧了儿子一眼,那眼神嫌弃得要死。

    屁大的孩子也用同样嫌弃的眼神望着他,贼兮兮道,“爹,没机会了,小白没吓晕。”

    容盈冷飕飕的笑着,“你也没机会。”

    容哲修摇头,一脸老成的笑着,“此言差矣,爹,你夜里守着小白,白日里——小白就交给我吧!你放心,如今我双目复明,一定会好生照顾小白的!”说着,他挣扎着想要从父亲的怀里下来,奈何容盈抱得生紧,压根不许他下地,还装得一脸的若无其事。

    “放手!”容哲修撅着嘴!

    容盈置若罔闻,他反正装惯了傻子,再傻一些也无妨。

    “爹!”容哲修也不敢高声喊,在所有人眼里,他爹可是傻子。屁大的孩子虽然不知道父亲为何明明痊愈还得装傻,但在这件事上容哲修是不敢轻易捅破的。他不是那种会在大事上胡闹的孩子,深处宫廷数年,这里头的门门道道,他也是知道一些的,所以——爹不说破,自然有不说破的道理。

    换句话说,爹这样忍辱负重,也许是在保护他们。

    见容盈压根没有要松手的意思,容哲修脑子一转,朝着前头的林慕白高喊一声,“小白,抱!”

    林慕白顿了顿脚步,回眸望着那对父子两。

    容盈若无其事,继续装傻充愣,容哲修一脸期许的望着她,只是那眼神——林慕白怎么看怎么都觉得有些贼兮兮的色眯眯的。

    “侧妃,前面就是义庄。”莫青辞身边的亲信——如风,开了口。

    林慕白收了视线,点头继续往前走。

    容哲修一脸的期许,顷刻间落了空,若霜打的茄子,蔫了。

    容盈压低声音道,“看到没,那是我的容夫人。”

    容哲修撇撇嘴,哼哼两声抱紧了他的脖颈,“爹,咱们走着瞧。”

    容盈心想着,这臭小子还真是翻了天,敢跟老子争女人,简直是无法无天!

    转念一想,若修儿知道林慕白是他的——又会是什么表情?应该都会心情复杂吧!毕竟多年前的事,若要翻过来重新曝晒在烈日之下,多少人会撕心裂肺,多少痛苦会卷土重来。

    容盈没有多说什么,只是抱紧了儿子。

    容哲修也觉得奇怪,爹今日怎么突然转了性子,只是这样抱着他呢?难道说爹心里有了盘算,还是说——他虽然年纪小,但不代表着他什么都不懂。不过,有爹抱着的感觉,真好。

    “爹,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小白那么喜欢让你抱。”他凑在父亲的耳畔低语,“原来爹的怀抱,很暖和。”他也不抬头,只是将额头贴在容盈的脖颈处。

    容盈抱着他往前走,只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任尔铁石心肠,这到底是自己的儿子。

    他这一病五六年的,不闻不问,不知冷不知热,什么都不知道,与世隔绝了那么久。他很难想象,当时那个包在襁褓里的孩子,是怎么一夜之间长成这样的?

    这世上,很多父亲都不知道,自己的孩子为何会一夜之间懂事,为何会一夜之间成长,那是因为有妻子操劳,有妻子相夫教子。

    可馥儿走了那么多年,孤身一人的修儿,又度过了多少个“一夜之间”呢?

    他抱紧了自己的儿子,却不叫任何人看出一丝一毫的愧疚之情,因为他是傻子,以后还得继续装傻子。只有傻子,才是毫无威胁的。可他又不能完全装作傻子,即便是傻子,也该有让人忌惮的东西,否则就是俎上鱼肉,任人宰割。

    这条路不管多难,他都没有选择的机会。

    但他所希望的是,能让自己的妻儿,有更多的选择机会。

    他只祈求上天,能让平静的日子,长一些再长一些,能让他多陪陪自己的妻儿,弥补多年前的缺失,这六年的空白与悲痛欲绝。

    可他也明白,这日子——不会长久了。

    ————————

    自从离恨天的势力被驱逐出云中城,鹤道人便一直想尽办法,要再度在云中城安插暗哨。

    只是,他这行动还未完全开始,便已经收到了京城来信。

    “殿下!”鹤道人将飞鸽递呈。

    黑衣人伸手解下绑缚在飞鸽脚踝上的信件,只一眼就变了脸色,锐利的眸子刹那间冷厉刺骨,“容景睿!”这三个字对于整个离恨天而言,几乎成了一种魔咒,每当尊贵的殿下念起这三个字,就意味着会有人死。殿下是嗜血的,是故也嗜杀。

    “怎么了?”鹤道人问。

    黑衣人深吸一口气,将手中的信件递出去。

    只一句:老四有诈,伪痴,验!

    话语简短,但字字句句却足以惊心。

    “恭亲王是装病?”鹤道人蹙眉,“不对,若是装病,当日怎么会放任儿子为诱饵,置幼子于危险之地。除非他的血是冷的,心是铁的,否则于常理不合。”

    “他若是能装病六年,那么就不能用常理来推断。”黑衣人冷了眉目,“不过看这上面所说,这容景睿是真病了还是装病,尚未可知。只不过,既然有了这一层可能,就该好好查一查。”敛眸,冷问,“十二月的事情查得如何?”

    “毫无迹象可寻,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鹤道人犹豫了一下,“会不会是当年的十二月还未死绝,而后又训练出了另一批十二月,以至于让上头,误以为恭亲王是装疯卖傻?”

    “不无可能。”黑衣人负手而立,站在幽暗处眯起了眸子,“夜家庄呢?”

    “探子说,夜凌云如今就在云中城,上次那件事,让林慕白与夜凌云彻底反目,林慕白为此断了一双腿,如今只能靠着木轮车行走。夜凌云也不知什么缘故,竟然纳了林慕白的徒儿为三姨娘,这一团乱麻关系,也只有夜凌云能理得清摆得平。”鹤道人嘲讽轻笑。

    黑衣人轻嗤,“他早晚会死在女人手里。”

    自古:温柔乡,英雄冢。

    “林慕白的双腿,废了?”黑衣人顿了顿。

    鹤道人颔首,“是,探子亲眼看到,林慕白只能靠木轮车前行。”

    “那容景睿呢?”黑衣人问。

    “仍是痴痴傻傻的跟着她,如影随形。”鹤道人轻叹一声,“其实若非那些身外之名的纠葛,也许他们会是世上最好的一对璧人。若无功无名,对他们而言,才是最好的。”

    黑衣人陡然冷了眉目,“他们天生就是死对头,本就不该在一起。若不是她一意孤行,这天下轮得到容渊做主吗?”

    音落,却是一掌拍下,碎了石案。

    可见力道之狠,心头之恨。

    有些恨,长年累月的沉淀,到了最后人不像人鬼不像鬼,只为了仇恨而活着。

    三十三重天,离恨天最高,那是欲的最高境界。

    鹤道人随即躬身行礼,不敢再多说一个字。

    黑衣人拂袖而去,徒留下脊背上微微渗着冷汗的鹤道人,无奈的立于当场。这场仇恨以爱之名开始,终究会以杀戮落寞,鲜血为局。鹿死谁手,又有几人知道呢?

    可不管鹿死谁手,对她而言,都是痛。

    人生难以承受之重!

    所以这世上,有些人生来就没有自由可言。

    你曾经最引以为傲的东西,到了最后,往往是你的致命点。

    鹤道人出去的时候,早已不见了黑衣人的踪迹,询问了守卫才知道,殿下领着心腹策马而去,不知去了何处。

    轻叹一声,拂尘轻甩,道一句,“无量寿佛!”

    业障太深,佛也难渡。

    仵作验尸后,很明确的告诉了林慕白,元青死在五天前,但绝不是他离开公主府当日。这么说,元青当日离开公主府之后,也有过一段活动时间,那么这段时间他会在哪呢?

    这身上细细的划痕,是树枝划痕,想来是上山了。

    这一点,从他衣襟里夹带的一些枝叶残碎也能验证出来。

    到底是什么深仇大恨,以至于他们要对他下如此重手。死后分尸,连帝王家对待重犯,也不过是凌迟和枭首,何曾动到五马分尸的地步。

    蔷薇吓得瑟瑟发抖,面色苍白,一脸惊慌的盯着如意,“如意姑娘,你说他们下一个要杀的人,会不会是我?金凤姑姑死了,元青也死了,他们死得这么惨,是不是下一个就该把我剁碎了?”

    “你别怕,这是公主府,他们不敢进来。不管谁是凶手,有师父在,你大可放心。”如意咽了咽口水,天知道,她看了元青的尸首,如今心里也直打鼓,吓得要死,“你记住,这些日子别走出公主府!”

    蔷薇连连点头,“我省得。”

    话是这样说,可到了夜里,如意却翻来覆去的睡不着了。闭上眼睁开眼,都是元青的尸体,走哪都看到血淋淋的。这房间里,她都觉得阴森森的,总觉得能听到马鸣声。

    如意觉得,自己快要吓死了,想了想便抱着枕头出门。

    去哪呢?

    肯定不能去师父那儿,不然殿下要吃人,那比元青恐怖多了。

    要不,去蔷薇那儿?

    可蔷薇有丁香陪着呢,三个人挤一张床,能挤得下吗?

    站在回廊里,如意抱着枕头犹豫,去哪呢?

    想来想去都不知道去哪,干脆坐在了栏杆处,抱紧自己的枕头。

    “如意?”一声喊,惊得如意整个人都跳起来,险些撒腿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