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抉择

枫林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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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一鬼达成了同盟,我向后靠了靠,贴在了栅栏上,头顶的金蚕蛊将节肢插入了我的头皮中,攀附在上面,它还没恢复过来。

    “上!”

    鬼婆婆眼睛一瞪,三人同时向我扑来,马珺瑶抿嘴一笑,看我的目光爱恨交杂。

    三人冲到一半,鬼婆婆突然回手甩出一根腰带,一团粉末飘飘洒洒的正好笼罩在马珺瑶的上方。

    瘸腿老头和疤面脸也在同时而动,抛出了两张画在白纸上的符,正好打在马珺瑶的身上。

    一团黯淡的磷火轰的一声在马珺瑶的身上爆燃,她向后急退,尖叫着:“你们疯了吗?”

    一团团橘红色的磷火也不断爆起,将整个小院都笼罩在一层红晕下。

    “朱砂!”

    我心里一动,立马反应了过来,为什么在这里感应不到阴气,整个小院的地下,铺满了朱砂,隔绝了阴气。

    更让我惊讶的还有鬼婆婆他们仨的举动,他们竟然虚晃了一招,反身去攻击马珺瑶。

    “我不会放过你们的!”

    马珺瑶尖叫着,迅速的向外跑去,除了身上的磷火重一些,她看起来没有任何的不妥。

    鬼婆婆三人站在院门口,并没有深追的意思。

    “就这样让她逃了?”瘸腿老头问道。

    “染上了我的消魂散,不死也会重伤,回头在收拾她!”鬼婆婆冷笑了一声,转过身面向了我。

    “见不到小妹儿,我是不会把金蚕蛊叫给你们的!”

    我谨慎的看着仨,鬼婆婆太阴了,而且他们配合的也太默契了,刚刚只是眼神的交流,却能够同步,马珺瑶一点防备都没有,直接中招。

    “没问题!”

    鬼婆婆一口应了下来,没有一点的犹豫,我注意到,散落在地的灯油还在挥发,他们打得什么主意我很清楚,拖延时间,让金蚕蛊吸入的引魂香更多一些。

    刚刚那身鸣叫,一定吓坏了疤面脸,本命蛊死去,他轻则变成植物人,重则死去。

    鬼婆婆抖了抖衣角,摸出一颗紫黑色的珠子,摸索了两下,滴入一滴鲜血后,一个猫脸婴孩从其中钻了出来。

    鬼婆婆对着这个猫脸婴孩耳语了几句,它发出一阵猫叫声,瞪着那双黄褐色的眼睛盯了我一眼,转身跑入了黑暗中。

    院子内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平静,我们四人谁也没开口,只是沉默着。

    他们在拖延时间,我也在拖延时间,如同马珺瑶说的那样,上一个将金蚕蛊收为本命蛊的苗族大祭司就是因为引魂香败下来,今天他们打算照猫画虎。

    等待的时间越长,金蚕蛊吸入的引魂香越多,他们成功的希望越大,甚至可以不应将小妹儿交出来。

    但是事情怎么会有那么简单,引魂香确实能够迷昏金蚕蛊,但是也有一个方法可以解毒,那就是金蚕蛊认我为主,和我互换精血,这是一种灵魂的交融,更是一种洗髓的过程。

    数百年前的那只金蚕蛊之所以被迷昏,是因为它早就成了大祭司的本命蛊,除非药力过去,否则不会清醒。

    而现在,一个机会摆在了我的面前。

    引魂香这种需要用千只蛊虫精血调配的偏门药剂,能配出这些就已经不容易了,我不信他们还有。

    只要这些引魂香挥发殆尽,这只金蚕蛊吸入的也将达到极限,那时就是做出选择的时候,是给鬼婆婆他们当牛做马,还是成我我的本命蛊,和我融为一体。

    “喵!”

    一道尖细的猫叫声中,那个猫脸婴孩跑了回来,背上背着一个洋娃娃,在其中,我感觉到了小妹儿的气息。

    这一次,我也看清楚了那到底是什么东西,那是一只猫婴,鬼婆婆蓄养猫婴,仅仅看这只猫婴的状态,我便能估算出,最少有十名阴年阴月出声的婴孩死在了她的手中。

    “你的小妹儿,我给你带来了,下面你也该信守承诺了吧?”鬼婆婆接过洋娃娃,单手掐住她的脖子,阴阴的说道。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我死死的盯着洋娃娃,小妹儿的气息还算可以,看样子没有遭罪,还稍稍有一点增强。

    “可以!”

    鬼婆婆淡淡的一笑,掐着洋娃娃颠着脚向我走来。

    我也迈出了一步向前走着,手却伸到了头顶,金蚕蛊还死死的攀附在我的头皮上,我能够感觉到,它的气息很不稳定。

    前后折腾了一个多小时,灯油全部挥发,引魂香的浓度也在迅速的降低,用不上十分钟就能彻底消散。

    但是它依旧没有作出决定,只是攀附在我的头皮上,下意识的吮吸我的鲜血,缓解症状。

    它的表现让我明白,这个金蚕蛊确实有灵魂,它懂得自己面对着什么。

    我伸手捏着它的脑袋,小心的向下拉,它扇动了一下金色的蝉翼,发出了一声轻微的鸣响,它不想走。

    “成为我的本命蛊,或者成为他们的,除此之外,你没有选择!”

    我低声喃喃着,我很清楚,它听得懂,手也在同时微微用力,将它拔起,锋利的节肢死死的抓着我的头皮,一种针扎般的疼痛传来,想要将它取下,就要撕裂我的头皮。

    如同裂帛般的撕喇声在我的头皮上响起,清晰的传入我的耳朵中,血缓缓的流下。

    鬼婆婆眼中闪过一道兴奋的光芒,喘气都粗重了一些,这可是金蚕蛊,万蛊之王。

    得到了金蚕蛊,就是苗族公认的大祭司,一统苗疆三十六寨只是一个时间的问题。

    马珺瑶告诉过我,金蚕蛊就是一种神圣的象征,它不仅仅是万蛊之王,更是苗族的圣物。

    在苗疆,一直存在着两个世界,一个是正常的世界,一个是充满了蛊的世界。

    巫女,神汉,祭司,各司其职,相互之间互不统属,大小苗寨争斗不息,分不清主次,根本就是一团散沙。

    而在东北,这根本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在东北,以黑奶奶为总护法,统属胡黄常蟒四大仙家,各司其职,三千正规香堂,都要接受总堂的约束。

    如果有外部势力入侵,需要面对的是东北仙家的一个整体,无论是仙堂、鬼堂,都要接受黑奶奶的指挥。

    但是在苗疆,根本没有一个能够服众的人,走阴、巫术、蛊虫、赶尸,各种势力各玩各的,谁也不服谁,平时便内斗不断。

    特别是苗寨,生苗白苗争斗不休,这都二十一世纪了,大山深处,还有生苗九寨。

    甚至在一些天坑内,还存在着黑苗,那些黑苗才是真正的原始部落,生食人肉,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但是保存下来的巫蛊秘术,也更加完整,更加诡异。

    鬼婆婆想要做大祭司,不止是他,那个瘸腿老头和疤面脸也想。

    就算我交出了金蚕蛊,他们仨也会有一番争斗,不提这些权利上的好处,单单长寿这一点就会让他们眼馋不已,陷入疯狂。

    一旦金蚕蛊认了住,成了人的本命蛊,那便是生命互享,如果正常人类的寿命是一百岁的话,那么起码能活到一百五十岁,起码增加一半。

    生命互享之类的那是古时候的一种传说,如果用科学的方法解释便是,金蚕蛊分泌出的一种液体能够延缓衰老。

    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它蜕下的那层皮,单单是那层皮,就让我的心脏恢复了正常,身上的伤口全部恢复,体魄还强健了很多。

    这两天我做了一个测试,我恢复的能力比以前强了不止一倍。

    我缓缓的吐出一口气,捏着金蚕蛊的脑袋递了过去,选择权都在它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