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6.婴儿“等等”

正常的神经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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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不觉间时间过的很快,我感觉天不再蓝,水不再绿,当天气让我不得不穿上羽绒服的时候,我才发觉冬天真的到了,这样的寒冷甚至连我的容貌都变得冷若冰霜,我面无表情的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一如一个冷血的杀手。或许这就是落落想要的吧,或许落落觉得这样的我,即便没有他也不会再被任何人欺负了吧。不变的是我依旧没有霍启盛的消息,而落落的情况也没有好转,我和他之间就这样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种感情,却也没有任何芥蒂的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如同在一起生活了很久的家人。

    夏优孩子满月的那一天,沈煜高兴的为夏优摆起了满月酒,我也不知道他是真的高兴还是假的高兴,总之酒宴场面摆的尤其的大,去了不少的隐形大佬,个顶个都是光说出名字来就能让深圳抖三抖的人物。那时候,我才意识到,沈煜果然发迹了,他用自己的命,换回了前途。那个曾经穿着白衬衫的少年,已经不再简单。

    从此以后大D哥不再只是一个称号一个虚名,那个曾经的大D哥在人们的心中已经死了,而沈煜他就成为了真正的大D哥,一如之前的大D哥般呼风唤雨。景雄无法打压他了,也不会再去打压他,因为拥有如此势力的沈煜,再也不会落魄了。

    那一天,我也去了,是不请自来的去,还带着金额不菲的礼金。和落落在一起的时候从来不用担心自己明天会饿死,金钱对于他来说只是一串数字而已,而我现在成为了落落的化身,他的银行卡密码都告诉了我,他说,你想用多少,就用多少。

    既然我是带着礼金来的,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而她夏优,也自然懂得什么叫讨好。她把孩子放到沈煜的胳膊里,然后向我款款的走了过来,眼泪模糊的看着我说:“桑桑,我没有想到,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会过来祝福我,好感动。”

    我看着她和沈煜,就像看到某种陋习一样的倒胃口,昨天吃的饭都能吐出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般混社会的,都会早婚早育,或者早育不早婚。可能是因为擦枪走火没有做好避孕措施,又可能是闲着没有事情可干,只能干点这个。再者,就是因为利益而结合,不管你爱不爱这个女人,但你总不至于对自己的亲骨肉下狠手,既然怀了,那就可劲生吧。

    不知道他们是因为哪种原因而结合,以前我不恶心,现在我恶心透了,现在在我的眼里,他们所有人,都是我的敌人!

    夏优的脸上没有妆,看起来清淡又素雅,她看向沈煜,对他说:“煜,快把等等抱过来给桑桑看看,桑桑可是他的干妈呢,满月了还没给干妈瞧过呢。”

    他们把孩子抱了过来,那孩子看起来粉雕玉琢的,或许是因为太小,脸上还有些皱吧,五官秀气,现在还看不出来长相。不知道因为哪一个原因,我看着那孩子,是真的喜欢,他那双初生的眼底,亮的就像是一面镜子,那么的单纯和无邪。

    原来他是个男孩,并不像落落说的那样,是个傻子,看起来和正常小孩没有什么两样,感情落落当时是在骗我。我摸摸孩子的小手,对他笑着说:“等等啊,你怎么长的一点也不像你的爸爸呀,不过不像爸爸也好,你爸爸太丑了,你就这样长下去可别长跑偏了就好了,哎呀等等真好看。要是阿姨肚子里的宝宝也生了下来,你就有哥哥或者姐姐了,只可惜,它死掉了呢。”

    夏优脸上的表情渐渐凝固下来,我像是发现了什么似得,故意羞赧一笑,对夏优说道:“瞧我,小孩子怎么懂得这些,我给他说这么多,不过这孩子真是可爱呢。”

    沈煜一直抱着怀里的孩子,因为我的话,抱着孩子的手越收越紧。

    我在心中苦笑一声,看看,你们的幸福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我的呢?而我的呢?!

    我的出现,已经完全引起了夏优的恐慌,接下来的宴席,我想我绝对会是她的重点看护对象。整个酒店,上下三两层,都有人在不断的看守巡视,深怕有人捣乱。因为他们这些混社会的人,最讲究的就是面子,而越是这样的聚会被人闹事,当事人就越没面子。只是不知道那些巡视的人到底是久千代的,还是沈煜的。

    我落座之后,景然也来了,她盯着那个孩子的眼神,看起来有些令人发怵。她和夏优两个人紧紧的抱在了一起,脸贴脸的打着招呼,真的是两个老戏骨聚到了一起,使劲的飙戏,那叫一个虚伪。

    这一场满月酒,估计能捞到数额不菲的礼金,只不过大头都没有来,比如景雄,久千代,还有霍二爷,但是他们没有来对我来说更加是好事。

    宴席开始的时候,等等正睡得香甜,沈煜和夏优要忙着敬酒,所以让家仆把等等放到房间里面去睡觉。沈煜的酒一杯接着一杯喝个不停,一圈下来,他已经是两颊驼红。

    和我一桌的全部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有钱太太,她们聊着珠宝,聊着皮草,聊着名牌,总之聊得不亦乐乎,我一句话也不想往里面插。

    等到沈煜来到我们这一桌敬酒的时候,他已经有些步伐不稳了。可是他得撑着,这么大的场子,就靠着他呢,有女人想要和他寒暄,他却只是直勾勾的看着我。

    他举着杯子,和我的水杯相碰,叮的一声,高举起手中的酒杯,牙齿都有些打架:“我沈煜……先干为敬!”

    他将灼辣的酒一饮而尽,忽然双腿一软,跌坐在地。这样出人意料的举动使得同桌的女人纷纷尖叫着起身,只有我坐在凳子上面,一动不动看着沈煜。

    他的胳膊扑在了我的双腿之上,他的脸颊在我的腿上摩挲,我的手抓着还未来得及回敬他的酒杯,抖的咯咯作响。

    有手下过来把沈煜搀扶着起身,他突然就醉的不省人事,像是一直在为这一刻而保持着清醒,可终于还是没有坚持住。有一位德高望重的大佬出来给沈煜解围,说是自家兄弟酒量浅,估计是今天太高兴,就给喝大了,然后带着沈煜给大家敬酒。

    我手里捏着的杯子终于不再咯咯作响,我却觉得自己的腿上两片冰凉,不知道是泪还是酒。

    沈煜被扶了上去,我也上了楼,夏优的眼睛盯着我,用对讲机让楼上的人把我给盯着,我就挨个房间乱转,我感觉到有好几个人在跟着我,包括景然,也跟了上来。

    她一把拉住了我,说:“你怎么会在这?你不是失踪了吗?”

    “我只是不想碍姐姐的眼睛,和姐姐争财产。”

    “你还想和我争财产,你这个不自量力的狗东西!”

    “你说什么?”我耳朵靠近,她在我耳边一字一句的说:“我说你是个狗东西,一条贱狗!”

    我毫不犹豫的一个巴掌甩到了景然的脸上,她和我扯打起来,立马有人过来拉架,照顾沈煜的小马跑了出来,说大D哥吐了,快点来人把衣服换了,再去拿身干净的衣服过来。

    二楼一下子忙碌起来,夏优眼尖的从楼底观察着这一切,用对讲机对楼上的人吩咐道:“跟上那个穿粉色衣服的女人,快点!”

    他们的人一路更上去,粉衣服的女人却拿着一个布满秽物的枕头慌张的说自己什么都没有偷,夏优一把将手里的对讲机摔到地上,我早已和景然休战,从直梯下楼。

    睡梦中的等等,依旧没有醒过来,只不过抱着他的人,却是刘姿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