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6.安安的心病,是沈煜

正常的神经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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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候的他,已经不用再戴着手铐和我见面了,我们被安排在单独的房间里,没有人打扰。沈煜把安安抱在怀里,轻轻的晃着,眼睛里似乎只有安安。安安也像是特别的喜欢他,被沈煜抱着的时候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肆无忌惮的欢笑,我甚至能感觉到安安在心理上对沈煜有些依赖,他们这两个人,像是有一种天生注定的缘分。

    所以,我才终于知道,安安的难过,并不是因为霍启盛,因为安安的印象里根本就没有霍启盛这个人,他难过的是,他不能经常和沈煜见面,他已经在潜意识里把沈煜当成了自己的爸爸,才会在每次沈煜让他叫叔叔的时候,不开心的摇头。

    ……

    “那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接他?”我断掉了回忆,接着刘姿琳的话题问她。

    “当然要去,我和小马一起,他这都激动的好几天没有睡觉了,都快烦死人了。”

    我逗着刘姿琳:“姿琳姐,你还说我,什么时候把自己的终身大事解决了?”

    “你别转移话题。”

    刘姿琳说着,然后双手从我的胳膊底下塞过去,提了提我的胸,叮嘱道:“明天记得穿性感一点,咱们的大DD在里面这么长时间都没尝着荤腥,你不得给人家发点福利吗?不过也别太性感,当着大家的面硬了这他吗就尴尬了。”

    姿琳姐难得有这样的心情对我开黄腔,我就让她过过嘴瘾,也没说她不正经,只是对她说:“你瞎担心什么,人家可还有冰冰呢,这姑娘可等他到现在,她可比我性感多啦。”

    刘姿琳听到我提到冰冰,脸上的热气立马便冷却了,朝我皱着眉吐了下舌头,没好气的说:“你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没劲!”

    我依然微笑着叮嘱她:“明天咱把冰冰也叫上。”

    “我不叫!”刘姿琳气的转向一边,似乎是不再想理我。

    我咯吱一下她的脖子,对她笑了起来,然后用安慰的口吻说道:“好啦,你不叫我叫,这些年她也没有少为沈煜的事情操心,而且你不也说了她是个挺好的姑娘么。”

    “好归好,但是……”

    “别但是了,安安还在家等我给他讲故事,我们明天见好不好?”

    “好啦……”

    刘姿琳挫败,低头,把我朝门外推推:“知道了,知道了嘛,你快走吧。”

    我回到家,告诉了安安,明天我们可以去接沈叔叔回家了,他听完之后,本来在垒积木的手忽然停了下来,然后高兴的朝我跑了过来。

    “高不高兴啊?”

    我微笑着问他,安安眼睛明亮的看着我,用力的点点头。

    我揉揉他的头发,说:“妈妈先给冰冰阿姨打个电话。”

    说完之后,我便给冰冰打了电话,她接到我的电话之后,听语气好像是终于松了一口气那样,因为我这个电话打给她,表示着我和沈煜之间,不会有什么可能了。

    虽然刘姿琳对冰冰有点排斥,但她终归是个好姑娘,所以刘姿琳也没有当着大家的面,让贺绮冰下不了台。我们一起站在外面迎接沈煜,等到他出现在视野里的那一刻,最先跑过去的是贺绮冰,她在跑过去的那一刻,眼睛里面溢满了泪水。

    这几年,她干着自己专业内的事情,甚至还出国进修了三年,现在在一家私立医院的骨科当实习医生。

    她跑过去,一把就抱住了沈煜。

    我没有听刘姿琳的话,穿的性感一些,可能是我思想比较老土,觉得自己是个当妈的人了,穿不得那样的衣服,所以我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针织V领衫,下面穿着驼色的格子裙,不禁让刘姿琳大失所望。

    相较之下,身材有料的冰冰要性感的多了,这一抱,可谓是温香入怀,胸前跌宕。

    贺绮冰呜呜咽咽的,也不知道说了什么,沈煜愣了愣,手臂缓缓的扬起,摸了摸冰冰的后脑,顺着她柔顺的头发滑到背部,轻轻的拍了拍,刘姿琳见状,不禁怒视着我,连连扼腕:“哇呀呀,这他吗太套路了,好一记摸头杀,气死老娘了。”

    “我也摸摸。”小马凑着热闹,手就往刘姿琳的头部摸去。

    “你他吗给老娘滚一边去。”刘姿琳嫌恶心的甩开了头。

    安安拉拉我的手臂,我笑笑,对他说:“去吧。”

    然后我松开了他的手,他就朝沈煜像离了弦的箭似的跑了过去,那两条小腿跑的呼呼生风,跟装了风火轮似的。沈煜见安安来了,立马松开了贺绮冰,蹲下身子,跟安安扑了个满怀。他把安安抱了起来,两个人的脸蹭来蹭去的,特别有默契的模样。

    沈煜问怀抱里的安安:“安安小乖乖,想叔叔没有?”

    安安点头,不好意思的抱住沈煜的脖子,不然大家看到他脸上害羞的表情。贺绮冰就站在一边,边抹眼泪,边微笑的看着两个人,还时不时的摸摸安安的头。

    沈煜笑了一会儿,视线扫到了我的身上,他嘴角的笑意显然一顿,我没有上前,只是安静的看着他,淡淡的微笑。贺绮冰见他得眼神扫过来,也十分敏感的转过头,在看到沈煜看的那个人是我的时候,她脸上的笑容变的有点勉强。

    安安坐在沈煜的小臂上,他们三个人一起朝我走了过来,颇有一种一家三口的味道。

    这几年沈煜在里面个子倒是没长,但是肩膀变宽了,身上也更加的紧实,看起来高高大大的,让人十分有安全感。所以安安坐在他胳膊上,就像坐在椅子上似的,坐的特别稳。

    看着安安高兴的样子,我眯了眯眼睛,喉咙有些许的发酸。

    喜怒不形于色,是我这些年的主修课,我颤了颤,故意用轻松的语气对他说道:“恭喜沈同学终于毕业拉。”

    他滚了滚喉头:“同喜同喜。”

    “哦?我喜什么?”

    刘姿琳接过话,大大咧咧的说:“妖孽美男重返人间,是广大女性的福音,所以当然要互相恭喜啦!”

    我低头笑,刘姿琳这就开始撺掇:“肚子都饿了吧,小的们已经摆好大宴了,还请各位小主儿赏个脸,快快上车,我们去酒桌上喝个不醉不归!”

    我被刘姿琳张扬舞爪的样子给逗的直笑,心里头真的是难得这么轻松,我搂上她的胳膊,对她说:“好,不醉不归,我们一起把他给灌倒,然后留他一个人,让他买单。”

    说完之后,我们就准备去饭店,加安安一共六个人,分两个车,沈煜和贺绮冰坐一辆,刘姿琳主动请缨当司机,安安一直抱着沈煜得脖子不松手,我也只好随他,让他和沈煜坐在了一起。

    平日里生活繁忙,一般没有这样的时间去坐下来好好吃个饭,所以今天我觉得特热闹,特高兴,人一高兴,也就多喝了几杯,沈煜的几个在他跌入谷底的时候,依旧不离不弃的老友也在场,所以自然也少不了说很多话。

    推杯换盏间,我偶尔抬头,会发现沈煜的视线总是会不经意的扫过我,然后再仰起下巴,将酒一口闷入腹中。

    他的心情看起来有点不太好,但他的脸上,依旧带着客气的浅笑。我再也无法用青春大男孩这样的标签去定义沈煜了,因为他现在看起来是真真正正的成熟了。一个才二十多岁的男人,已经经历遍世间的冷暖大起大落的人生甚至是惊涛骇浪的生活,他由内而外所散发出的气质,是普通男人根本无法比拟的。

    那天我也喝了不少,因为高兴,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我难以形容自己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