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结交

老周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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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时间:2014-01-07

    在参加了盛大的新年派对之后,唐璜一行三人上路了,他们打扮成了三名普通的佣兵,骑着马,悄悄的走出了辉煌之城的西门,走上了去卡尔特拉森林的路。

    现在杀手公会和佣兵公会都已经在辉煌之城开设了分会,所以辉煌之城里也经常可以看到出外做任务的佣兵,所以唐璜三人的组合看起来毫不起眼,加上他们都做了一些伪装,所以没有人注意他们。

    唐璜还是穿着那件老铜锤亲自打造的“土豪金”铠甲,不过外面穿了一件棉袍,将铠甲遮了个严严实实,以免太打眼,反正现在还是冬天,多穿一点也是正常,不过那顶王冠他就没戴了。

    要去卡尔特拉森林,其实最快的道路应该是从海上走,只不过现在梅西尔河的入海口的贸易港还没有完工,而且现在辉煌之城连一艘海船都还没有制造出来,现在还只是备料阶段。

    要知道,能够在海上经历风浪的船只,使用的木材必须要经过长时间的晾干,才能不变形,虽然唐璜手下有经验丰富的工匠可以用特殊的方法让这个过程缩短,可是没有半年也是不敷使用的。

    幸好图尔库山脉上的巨木多不胜数,所以在经过特殊处理,再过几个月之后,辉煌之城就有源源不断的船只可以下海了。

    当然,小绿可等不及,所以唐璜他们也只能通过陆路去卡尔特拉森林了。

    走陆路的话,就要先从辉煌之城走温泉关,然后南下,穿越整个格林威治帝国,还要穿越希维斯帝国,才能到卡尔特拉森林。

    卡尔特拉森林在希维斯帝国和几个王国和公国中间,面积大概有六十多万平方公里,这个森林也非常富饶,不过它不是任何国家的领土,因为这里是精灵的聚居地。

    很多国家都对这片宝地垂涎三尺,可是谁都不敢轻举妄动,因为精灵的实力太强了。

    其实精灵是非常爱好和平的,可是这并不代表他们很孱弱,在卡尔特拉森林的精灵一族中,据说半神以上的精灵魔法师有两位,半神以上的精灵战士有三位,而武圣和法圣级别的精灵强者就更多了。

    这样的实力对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碾压之势,除非是所有的国家联手才有可能攻下卡尔特拉森林,可是这样的事情可能发生吗?

    且不说人类国家之间都是勾心斗角,很难真心合作,就算真的能联手攻下卡尔特拉森林,那付出的代价也一定是沉重得让任何人都不愿意去尝试的,所以,卡尔特拉森林一直还算和平。

    唐璜三人的脚程很快,骑马一天可以走两三百公里,现在辉煌之城到温泉关的道路基本上已经铺好了,当然,在未来还要进一步对这条道路进行加宽、加固,那可是一个大工程,限于人手,暂时还不能提上日程。

    在道路的两边,每隔十来公里都修筑了一座坚固的石堡,石堡里有十来名士兵负责守卫,在有情况的时候,他们就可以点燃狼烟来传讯。

    这条道路现在已经很热闹了,来往的商旅、平民和佣兵络绎不绝,这样的情况让唐璜很高兴,这条路越热闹,他的斯普兰登特王国发展得就越迅速。

    唐璜不时还可以看到一队队骑兵在来往巡逻,他们警惕的扫视着道路的两侧,看看有没有大股骑兵激起的烟尘。

    道路两边,每隔几十公里都自然形成了一些集镇,一些有商业头脑的人在这些集镇上面修建了一些屋子,供来往的商旅、行人居住、打尖,倒也给来往的行人们提供了不少方便。

    唐璜暗自点头,他在心里盘算着,等辉煌之城的人口发展到一定规模,倒可以考虑在这条道路沿线建立新城了,他现在是斯普兰登特王国的国王了,一个王国可不能只有辉煌之城一座城市啊。

    第一天晚上,唐璜三人在离辉煌之城两百多公里的一个集镇住下了,说是集镇,实际上也只有十几栋房子,唐璜他们随便找了一家小旅馆住下了。

    对于这种小旅馆,曾经做过佣兵的格雷显得非常适应,可是唐璜和小铜锤可是第一次住这样的地方,他们觉得非常新奇。

    旅馆的规模不大,一楼大厅大概有一百多个平方,摆着十多张桌子,这是供往来的行人在这里用餐的,二楼有十几间房子,可供行人住宿。

    一进旅馆,格雷熟悉的找上了柜台,找那名胖胖的老板娘订下了三间房,老板娘有一个非常普通的名字,那就是玛丽,她为难的道:“房间只剩下两间了。”

    格雷想了想,现在再去别的旅馆也不一定有这么多房间,要是出去之后回来,发现这家旅馆的两间房也被别人订走了,那就惨了,于是他掏钱,订下了这两间房。

    他想好了,他自己可以跟小铜锤挤一间房,而唐璜一个人住一间房。

    这家旅馆的房价倒不算贵,一间房只要三个银币一晚上,也没有什么贵宾房和普通房之分,能在外面住这样的小旅馆的人,也通常不会太讲究,讲究人也不会住这样的小旅馆了,这个道理很简单。

    订好了房间之后,三人坐上了一张空着的餐桌,马上就有侍女上前为三人服务,问他们吃些什么。

    格雷征求了一下唐璜的意见,唐璜示意他随意点,于是格雷就点了几个这种小旅馆里最常见的菜式,要了一小桶朗姆酒,在这样的冬夜,酒是行人最好的饮料。

    其它的桌子旁边大都坐满了顾客,他们也基本都是这家旅馆的房客,他们一个个高声谈笑着,大口吃着虽然粗砺可是却份量十足的食物,喝着性烈如火的朗姆酒。

    对于这样的气氛,唐璜感到非常新奇,他前世是个宅男,这辈子是个贵族,出入的场合都是高档会所,所以他不由得对着周围的几张桌子上的顾客们多看了几眼。

    旁边桌上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感觉到了唐璜的目光,他看了唐璜一眼,大声笑了起来:“小白脸,你也是佣兵吗?你应该还是第一次接任务出来的菜鸟吧?”

    大汉的话让周围几张桌子上的旅客们都笑了起来,而且笑得肆无忌惮,有人还吹起了口哨,调侃起了唐璜。

    这个小旅馆里的客人大都是佣兵,他们都是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日子,根本不知道在这趟任务之后还能不能活下来,所以他们寻找着一切刺激和乐子,像唐璜这样看起来就像菜鸟的人是他们寻找乐趣最好的对象。

    格雷和小铜锤的脸色一起变了,他们的手放到了腰间的武器上面,不过唐璜暗暗使了两个眼色,让他们平静了下来。

    唐璜知道,这些人的话都是开玩笑,并没有多少恶意,并不需要做出太过激的反应。他也笑着对那名大汉道:“这位大哥,我确实是第一次接任务,不知道这位大哥有没有什么可以指点我的经验呢?”

    那名大汉刚才看到了格雷和小铜锤的动作,不过他并没有在意,佣兵们在喝酒的时候打架是常有的事情,就当是吃饱了之后消消食吧,不过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还是没有动手。

    倒是唐璜的礼貌让他很有好感,因为他也看得出唐璜的态度是不卑不亢,并不是胆小怕事,所以他也改变了态度,出门在外,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而且唐璜一行三人看上去都是身手不俗,倒也值得结交。

    那名大汉爽朗的笑道:“我的名字叫做理查斯,这是我的三名同伴,霍伊斯、凯尔森和鲁道夫,我们都是去做任务的。指点你我可不敢当,你的这名同伴看上去经验不会比我们少。”他指的是格雷。

    理查斯当然看得出来,格雷肯定是个老资格的佣兵,而且身手深不可测,起码比自己是要强得多的。

    理查斯的眼力倒确实不错,格雷是中阶精英战士,而他们一行四人都只是高阶战士左右的水平,要是打起来,四个人都不够格雷一个人砍的。

    唐璜笑道:“理查斯大哥,那你们干脆坐到我们这一桌来吧,我请你们喝酒。”他前世就很喜欢结交朋友,可是这辈子因为身份的原因,他并没有什么真心的朋友,现在好容易别人不知道他的身份了,他也起了结交朋友的心思。

    理查斯四人倒也豪爽,毫不客气的答应了一声,然后就把他们那一桌的食物拿到了唐璜这一桌,喝起了唐璜他们的朗姆酒。

    要知道这里的菜虽然不贵,可是朗姆酒可不便宜,这样一小桶都要一个金币,很多佣兵都不可能一桶一桶的要,而只能一杯一杯的喝,现在唐璜请他们喝酒,他们也就不客气了,毕竟能敞开喝酒的机会太少了。

    看到理查斯几人酒量甚豪,唐璜让格雷找来侍女,又要了两桶朗姆酒,又让她将旅馆的招牌菜尽管端上来,这让理查兹等人更是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