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叶秋

鸩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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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外青山楼外楼,

    西湖歌舞几时休。

    暖风熏得游人醉,

    直把杭州作汴州。”

    六月的西湖美不胜收,接天荷叶碧落无穷,断桥之上,一名书生打扮,青色长衫洗得有些刷白的男子昂立桥头悠然吟诗,引来身边路人的侧目称赞,先前几位刚吟过自作诗篇的书生虽然有些不忿他抢了自己的风头,但毕竟是自己的学识不如他,也不好当场发作,只得灰溜溜地拂袖离去。

    桥头男子似乎没有感觉到周围的目光,依然目光定定地望着远方,好像那边有什么东西吸引着他似的,身边路人见他充耳不闻的样子,都当他是个恃才傲物的读书人,便也都自觉无趣地散开了去,只留下男子独立桥头。

    “哎,原来我就是个王八蛋啊!”

    许久,男子蓦地蹦出一句话来,好在身边无人听见,否则非得说他是个痴傻货,连自己都要骂上一句。

    “叶秋,一叶知秋,这名字起得多好,怎么就会养出这么个混蛋来呢!”男子叹息一声,喃喃自语道,“我怎么就那么倒霉呢,死了就算了还穿越,穿越也就算了还穿到这么个极品败家子的身上,你说你败家也就算了,还无恶不作把名声搞得一塌糊涂,在这杭州城中简直就是臭名昭著、臭名远扬,你让我怎么在你的‘余威’之下继续活下去啊!”

    没错,这名叫叶秋的男子他的灵魂已经被一个来自21世纪的青年给替换了,原先,这叶秋是杭州首富叶家的独子,因为叶老爷在五十岁的时候才喜得贵子,所以叶家上上下下几十口人,一直都把他当成掌上明珠,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口里怕化了,自小便娇生惯养,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神仙日子。

    但是,随着十三岁一次上街被一个小娘子勾走了三魂七魄之后,在一个家奴的怂恿之下,派家中的家丁护卫将小娘子虏掠到家中,那怂恿的家奴又献上春宫和****,让他坏了人家小娘子的身子,当时年少不更事的叶秋,自然不知男女之情,只贪一夕之欢,次日便将小娘子送了回家,还补了十两银子当作赔偿,可怜小娘子回家之后告知父母,却被惧怕叶家报复的爹娘再次狠心送回到叶家当婢女,小娘子伤心欲绝,三番几次想要轻生却都被人救下,只得一直在叶家过着普通下人的日子。

    而叶家大少叶秋,却因为这一次欢欲之后,食髓知味,又在家奴的怂恿之下,坏了家中几个样貌清纯的丫环身子后,终于在十四岁的时候,在家奴的带领下第一次跨进青楼大门,又在老鸨的热烈欢迎中进入到风流人士的行列中。

    此后,不仅涉足全杭州大大小小数十家青楼、歌院,就连路上看到令他心动的女子也毫不客气地要收入房中,不过,这样的事情倒是比较少有发生,自从第一个小娘子的事迹遭人传开之后,凡是十二至二八的女子几乎绝迹于杭州大街之上,即便她们想要出门逛街,也得遮着纱巾或是在脸上画上一脸大麻子,防止被叶大少瞅着。

    叶大少如今十七岁,已经可以说得上是阅女无数了,自从三年前其父去世之后,更是与几个狐朋狗友频频出入青楼妓院,从来不管家中的事情,导致不到一年时间,便将其父留下来的万贯家财败坏一空,他的母亲时常规劝无果,最后倒是被他给气得拿绳上了吊,之后的叶大少无人看管,更是肆无忌惮,夜夜笙歌留连妓院,连家都懒得回去了。

    都说‘吃喝嫖赌’,吃与喝自然少不得大鱼大肉,嫖也肯定是要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名妓相伴,赌却是后来一个所谓的‘朋友’在‘偶然’的情况下教授的,凡赌必有瘾,叶大少自此便深陷赌坑,不到一年的时间,不仅将早就所剩无几的家财输了个精光,还把家中产业和豪宅也输给了别人,落得如今一个落魄模样。

    也是在三个月前,叶大少赌昏了头后,迷迷糊糊地跑到大街上调戏一个小娘子,结果人家小娘子是个练家子,武力值爆表,瞬间将他打得满地找牙,随后而来的家奴又口口声声宣称这是叶家大少,日后必定报复于她,结果,这叶大少的名声太过响亮,把人家姑娘怒气值也瞬间给满了,不仅KO了叶大少,连着那七八个家奴也手脚敲断扔在大街上,若不是家中下人出来采购遇上了,指不定这叶大少还要暴尸多少天。

    “还好现在还没有抽,不然非得抽死不可!”

    旧瓶装了新酒的叶秋懊恼地拍了拍额头,如今的他不是替那个叶秋活下去,而是为自己活下去,这样的落魄生活可不是他想要的,否则日后被哪些个穿越的同道给发现了,还不得笑死自个儿。

    “可是这历史有点不一样,要作弊也难呀。”

    叶秋有些郁闷,他穿越到的并不是他所熟知的那个‘唐宋元明清’的历史上任何一个,而是自秦朝末年楚汉之争时就改变了的历史,因为,在乌江自刎的不是项羽,而是刘邦……

    历史在这里便转了个大折子,如今距离那一战已经过去了好几百年,现在的王朝虽然也叫‘宋’,但坐在宫中的那位却不姓赵,而是姓‘李’,年号永康,国都依然定在了汴京。李宋的国家版图与前世北宋时期差不多,但这个年代中皇帝与朝庭百官的能力却又和前世历史上的南宋很相似,一样懦弱不堪不思进取,被周边几个蛮国挤在了小角落中,每岁还得出巨资来换取短暂的和平,只是人文风气已经是南宋的‘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在大街上随便扔块石头,都能砸中一个士子秀才,运气好还能砸个进士什么的。

    “看来尽管年代和人物不同,但这历史却总是惊人的相似。”

    叶秋摇了摇头,收起思绪走下桥头来,路人对他也早就已经淡忘了,而且如今的叶秋外表也在灵魂改变之后发生了变化,慢慢地长成了前世的模样,尽管眉宇间还是有些相似,乍眼一看却是判若两人了。

    走了约摸一刻钟,叶秋停在一间看起来有些破落的小院落门前,这里是杭州城城北的柳衣巷,叶父当年就是在这里白手起家的,据说这柳衣巷三百年前还出过一位状元,只是如今年代久远,已经无从考证了。

    推开院门,走进去两边的是用篱笆围起来的小菜园,一簇簇绿油油的青菜长势可观,那边还有几株不知名的花草,虽然说不上是名贵,但在主人的打理下,看起来也很是赏心悦目,看得出来,这个小院的主人肯定是个勤劳能干的人。

    叶秋脸上露出一丝笑意,笑意中却又夹杂着几分苦涩和酸心,轻摇头颅,换上一脸轻松自然的表情,走进了敞着门的厅堂中。

    “坐,吃饭。”

    刚进到厅堂,一个清脆的声音简单而不带任何语气的传了过来,叶秋望向屋子右侧,有些破旧的方形木桌上已经摆好了三碟尚冒着热气的菜肴,一荤两素,虽然简单,却香气扑鼻教人食欲顿生,一双碗筷也摆好在桌上,桌子旁边站着个俏生生的小姑娘,虽然她衣着粗布麻衣,但她娇好的面容细看之下却是美艳不可方物,纵然年纪尚小,却是个端端的美人坯子。

    这小姑娘正是被败家子叶秋第一次时坏了身子的那个小娘子,因为送入他家做了婢女,不能再有姓氏,叶秋也不知她原本的姓名,只知道现在的她唤作清儿。

    在败家子叶秋死后,叶家下人纷纷反目,在新屋主到来之前,将叶家所剩下的东西能拿的拿走,能搬便搬走,清儿却无动于衷,在她看来,自己无论是留下或者离开,都不会是个好的结果,叶家已经没了,娘家也不会再要她回去,即便让她回去了,也是落个被卖去给人做小的下场,与其如此,倒不如死了干净。

    在她拿起剪刀决意一死的时候,死去的叶大少又活了过来,刚活过来的叶秋拼死夺下了她手中的剪刀将她救了回来,然后不顾手上被剪刀插伤流血的伤口,大骂她不懂生命的价值,要她好好地活着,不为别人而为自己活下去。

    那些大道理清儿听不懂,但是她知道,她是叶家的婢女,叶大少还活着,叶家就还存在,既然叶秋不想她死,她就不能死,便忍着泪水帮叶秋把手伤包扎起来,两人收拾些衣物,在叶秋的记忆下带着她来到了叶家的这处老院子中住了下来。

    这几日的叶大少看起来变了很多,但是他在刚来到小院的那晚,看到刚洗完澡出来的自己时,眼中虽然还是透着如狼似虎的光芒,但他却没有扑上来,清儿有些庆幸又有些失落,这种感觉难以言明。

    三个月来的相处,尽管叶秋一直都是遵守礼节,即便是夜晚同睡一床,也毫无逾越,安分守己地躺在自己的那一半边床铺,清儿在最初的几天夜里几乎夜夜都是提心吊胆地睡不好,顶了几天的黑眼圈之后,终于再也熬不住了,再也没有刻意去防备他,这样一来,反倒睡得轻松了许多。

    但是清儿还是从来没有给过叶秋好脸色,每天除了几句必要的话之外,几乎不和他说话,两人即使坐在一张桌子,也只有叶秋一个人在那里说,而清儿则是竖着耳朵倾听从他口中说出的一个个从未听说过的故事,随着故事的发展而有时欣喜有时失落,却从不出声发表意见,只在心中幻想自己会不会有一个白马王子来到自己的面前,低下头说,你就是我要找的那位公主,我要和你长相厮守。然后便……哎呀不想了,好害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