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们的相遇

桃小渊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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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分到来并不都是美好的。人与人的不期而遇,到相识、相知,一定承载着上天安排你们相遇的缘由。

    我和周毅的相识相知,就像白水中染上的果汁,一点点,一寸寸的慢慢变的有味道。

    收到录取通知书时,我对自己的高考成绩并不是很满意,社会学专业,我不喜欢。因此,进入Z大的第一天我就发誓要争取转专业的机会。为了让自己能学得更多的专业知识,我开始了每天疯狂的泡图书馆,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周毅,一个同样很喜欢泡图书馆的男生。

    每天早上在图书馆门口排队等开门、排队领书卡、排队还书,甚至排队抢桌子,这个高高瘦瘦,很喜欢穿白衬衣的男生总是出现在我的视线。他不喜欢说话,头发朋克却不邋遢,喜欢靠窗的角落,喜欢看外文书和名人自传。看书的时候喜欢一手抵着额头,另一手飞快的转笔,细长的铅笔在他灵活的指尖像翩翩飞舞的竹蜻蜓。

    他看书的速度很快,或蹙眉、或微笑,时常会在一个类似电脑笔记本却又小很多的电子屏幕上点来点去。吴琳琳说那叫平板电脑,在那个时候平板电脑几乎是超级土豪才有的装备。

    他总是独来独往,从不与人交谈,即使有人跟他打招呼,他也吝啬给与微笑,本是很低调很普通的学生,对我来说却是很耀眼,耀眼到每次相遇都会吸引我的目光无法离开。我跟李叶说,图书馆男生都没有他又魅力,李叶听完要帮我去打听,可接连多日均没有收获,李叶说这个男生就像是迷一样。

    和周毅的第一次交谈是在一个雨天。马上面临换转专业考试,宿舍又实在不是备考的好地方,中午吃完饭我冒着雨去了图书馆,天气原因,图书馆的人很少,在二楼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从背包里拿书的时候,不小心拽出了手机,“哐珰”,随着手机外壳与地板的猛烈撞击,手机电池和外壳“解体”了,安静的图书馆突然发出响声,实在是非常罪恶的一件事,我瞬间成了焦点,一边小声对周围人说着“对不起”,一边蹲下身去捡散落一地的手机零件。

    放好电池后尝试着开了几次机,摆弄了半天,但总是黑屏,我泄气的低着头,用拳头轻锤脑袋,“真是够白痴了,手机坏了,这下惨了。”手机是老爸为了奖励我考上Z大,趁着商场大减价,花了一个月的工资买了两个,我和哥哥每人一部。在当时是属于最普通廉价的款式和机型,但毕竟是我平生第一次接触的高科技电子产品,所以很是珍惜。

    正在我懊恼不已的时候,一支修长白净,骨骼分明的手,从我手里抽出手机,快速灵活的卸下电池,用碳素水笔在手机上捅了几下,又用橡皮擦了几下电板,按上电池,伴随着和旋的铃声,手机奇迹般的“复活”了。

    “喏,手机好了。”

    我循声而望,呼吸一紧,目光在见到他脸庞的那一刻定格,是他,那个迷一样的白衣男生。

    “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此刻蹲在我面前的他,眼眸柔和却又摄人心魄,面如温玉夹有眉宇凌然,一席白衣,犹如古代的温婉君王,谁说柔美白希,只是对女人肌肤的美赞?谁说优雅淡然,专属于女生气质的褒奖?这样或那样的美好词语我都可以毫不不吝啬的形容他。好不夸张的是,他是我见过除了儿时那个漂亮男孩以外,最好看的男生。

    双手已经不受大脑控制,我动作迟缓的接过手机,目光却毫不掩饰的一直注视着眼前的人。

    “手机不是正品,手机店自己拼的,电池接触不良。”白衬衣男生缓缓站起,转身离开。

    “等等......”谢谢。白衬衣男生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双手插进裤兜,双眼散漫且不屑,瞥了一眼桌上的手机,丢了句:“垃圾手机,用着很危险。”

    正时,顺窗飘进一阵轻风,朋克的头发摇曳起来,露出右耳骨上的耳钉,简单的白钻,镶嵌在银色的底托上,即使没有阳光也那样的耀眼闪亮。我怔住,这个男生是如何将放荡不羁和翩翩优雅运用得这般浑然天成。

    时隔多年,那个阴雨天的图书馆,我与他的相遇,那双修长的双手,那个耳钉,那纤长却不羁的身形,都让我难以忘怀。每每遇到穿着白衬衣的男生,我都会驻足打量,并在心底与图书馆男生做比较,最后得出结论,无论哪个男生都穿不出他的味道,他很好的诠释了正式严谨的白衬衣还可以得到重生,像夜店的疯癫的披头士与叱咤风云的领导者,那样完全不搭边却又同样有魅力。

    晚上躺在床上,捧着死而复生的手机,翻来覆去的看,平时除了接打电话和收发短信没怎么注意过自己的手机,现在一看,怎么那么精致呢?铃声也变得那么悦耳呢?想着白天在图书馆发生的一切,心中泛起丝丝甜蜜,我那么关注的白衬衣男子,今天真真切切的出现在我面前,还帮了我的大忙,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缘分?

    接下来的日子,我一如既往的泡图书馆,但是没有再见到过那个白衬衣的男生。转专业考试如期举行,总算不辜负这一年来的拼命学习,我如愿的通过了考试,并选了自己喜欢且认为容易找到工作的规划专业。

    “各位姐妹们,熬了一年,咱们现在终于荣升为学姐了,是不是该出去庆祝一下。”大一暑假结束后,宿舍的几个姐妹关系已经熟稔,我申请留在了原来的宿舍,李叶认为这是缘分,嚷嚷着出去搓一顿,四个女生加上刘娜男友杜世鹏,还有他带来的两个男生,一群人浩浩荡荡来到“香多多菜馆”。

    大学时候学校门口的小吃店,无论环境好坏,口味如何都会受到学生们的欢迎,尽管食堂再实惠在健康相比较校外的“野味”来说也是吃不出性价比的。学校北门口正对门,隔一条马路便是“香多多菜馆”,这个面积不到30平米的小菜馆,因为相对干净卫生的环境,实惠的价格而备受追捧,加之老板是Z大毕业的学长自己创业开了这家菜馆,还专门聘请学校勤工俭学的学生,更是让诸多学弟学妹们认为,学长老板是个吃水不忘打井人的好商人,所以,“香多多”菜馆成了普通家庭出生的学生子弟宴请“宾客”、解馋会友的绝佳之选。

    刘娜和杜世鹏是这家菜馆的常客,和老板私下关系比较好,因此,尽管现在正是饭点,也依然凭关系要了个大包间。7个人要了4箱子瓶酒。

    杜世鹏挨个给每个人开啤酒皮,嚷嚷着说:“今晚大家伙儿要不醉不归,庆祝你们四人正式摆脱新生包袱,正式步入学姐队伍。”

    “耶耶,太好了。”李叶和刘娜听后,尖叫着响应,我无奈的摇头,如果真是喝醉,三个人我要怎么照顾的过来,今晚注定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席间,李叶和杜世鹏带来的两个男生海侃尽谈着各类话题,天南海北,娱乐八卦、经济政治,荤素搭配,推杯换盏,几瓶酒下去三人就已经称兄道弟了。

    刘娜和杜世鹏这对情侣旁若无人的你侬我侬,杜世鹏在刘娜耳边不知说了什么,惹的刘娜一顿娇嗔打骂。

    吴琳琳也顾不得吃菜,孤零零的坐在角落自斟自饮,抖着脑袋冲李叶和刘娜一个劲儿的翻白眼,猛地站起来,拍着桌子扬声说:“太不像话了,太没格调了,你们一伙人居然将如此真诚聚餐的意义搞得乌烟瘴气。”

    一桌子人看了一眼刘娜,谁都没有搭理他,继续着自己的事情。

    一桌子菜基本没怎么动,看着面前的这些人,俨然已经被分成了三个帮派,我一个劲地低头猛吃,最后不忘将剩菜打包作为夜宵。说起打包,吴琳琳起初十分唾弃,她认为不论淑女还是熟女,食不言、寝不语是基本标准,不打包、不食嗟来之食是气概所需。我对她的这套理论从来都是充耳不闻,本来就出去吃不了几次,浪费那么多食物多可惜,一年下来,吴琳琳已经习惯,即便做不到欣然,却不再啰嗦着念叨了。

    刘娜男朋友家境不错,很典型的富二代,结账的重任就自然落在了他的身上。饭后,刘娜提议去K歌,一群人忽略了我的意见,直接杀去了“好乐迪”。

    小包间里,灯光昏暗,音响整耳欲聋,李叶点了摇滚歌曲和两个男生吼的声嘶力竭,旋转的灯光打在他们身上,有种光怪陆离的感觉,分不清现实还是梦境,刘娜和杜世鹏跟着音乐拍手。

    吴琳琳生气的跺着脚,拽过我的衣服,蒙住头,躺在沙发角落上。我转头问刘娜怎么回事,刘娜看了吴琳琳一眼,附在我耳边说,“八成是吃饭的时候翻白眼抽筋了。”

    我笑着不语,端着免费赠送的水果拼盘,向刘娜示意出去一下。

    -本章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