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异世界的祭典

失格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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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圣秋神节的前一天,艾比斯托一只黑发红眼的鹰身女妖告诉我们莉莉娅和其附属意识已被修的族人成功吞噬,他们处理得很干净,没留一点后患,永夏城在他们的能力下得以维持运行,听说事成之日永夏城上方的晚霞显得尤为殷红,霞光一直绵延至岛外的海天交际处,远远看去血染一片。

    至此永夏城的事便告一段落了。

    圣秋神节是旅人城镇一年中最大最隆重的节日之一,由市长和各贵族一手操办的祭典拢共持续三天,草月的27日是第一天,这天市中心的广场早早地被城里商贩摆出的小摊占领,无论是卖鱼的还是卖宝石的都支起棚子挤在了一起,广场喷泉处更是有马戏团跟剧团的表演助兴,炒热了节日的气氛。

    对旅人城镇的风俗习惯差不多了如指掌的温莎妮娅说这还只是第一天,往后两天会越来越热闹,尤其明晚的大型化装舞会很有意思,绝对不能错过。

    给我们科普完这些她就绑了个村姑的头巾挡住尖耳朵,又穿上遮住脚踝的亚麻布裙子一个人出门浪去了,连平时形影不离的跟班迪特都没带上。

    这三天城里所有的店铺都停止营业(要摆摊),我的旅馆也不例外,经营模式直接歇菜,按钮全灰,改建不能,只有仓库能动。由于没有可招待的客人,那些从工作介绍所雇佣来的npc们我结算了当月的工钱全都放回去让他们好好过节,反正圣秋神节一过没两天就要翻月。

    不管是哪个地方的节假日,主旨不外乎也就那四样,吃吃喝喝玩玩睡睡,今天旅馆没客人我也就睡了个自然醒,睁开眼被温莎妮娅塞一嘴奶油蛋糕,再喝一碗凯恩昨晚新炖的绣球鱼汤,帮凯恩刷碗洗锅收拾厨房后随便打理一下自己,就可以陪着他去街上享受节日了,至于迪特,他的打算是去和小花园的鸽子们相亲相爱蹉跎一天。

    难得放松,我俩都没有穿勇者的装备,而是效仿温莎妮娅换了套普通镇民的装束,这样能更好地融入到百姓中去。凯恩的金发从石月起就没剪过,到现在也挺长了,原先就有些盖颈子,现在几乎是扫到了肩胛骨上头,他把过长的头发扎了个马尾,戴上一顶农民下地用的遮阳草帽配他卡其色的粗布短上衣,这身村民装很接地气,无奈凯恩气质太好,这么穿压根儿不像那回事,反而像个偷溜出来体验市井的小少爷。

    我的衣服和凯恩那套是兄弟装,样式一样只有颜色不同,我的是土得掉渣子的土黄色,从头到脚都灰不啦叽,我宽慰自己想,就当是牺牲一下来衬托凯恩的帅气。

    没有法师袍的清凉功能降温,凯恩在毒辣的日头下才走一小会儿就出了一额头的汗,他用手背擦了擦汗,二话不说开了瓶清凉药水喝。有钱了就是奢侈。

    相比前日街头巷尾都是行人的光景,此刻街道上的人稀稀拉拉的,前进的方向还都一样,毕竟大家的目的地都是市中心广场嘛,就像赶集似的。多走几分钟人就密集起来了,越接近广场人流越拥挤,放眼望去前面一簇簇的花花绿绿,尽是人墙,比机械军团进城时还夸张,光是看我都能闻到一股汗臭味。

    事实上不只是汗臭味,广场上的小吃摊可不少,花店也是有的,所以它们融合在一起的味道非常难言,要不是凯恩在旁边兴致勃勃地左右打望,我一定会逃回旅馆回归宅男本色的。

    ——就是因为这些因素才会有那么多家里蹲死活不肯外出的,人多了一抱团比鬼神更可怕。

    我和凯恩像是那见缝就插的针头,撕开条道儿就往里拱,平时是喷泉的地方被人墙包围得密不透风,我们只能隐约听到点念台词的女高音跟古典的管弦乐传来,只闻其声不见其景,极其吊人胃口。

    以旅人城镇的发展程度来说这里的娱乐活动本来就少,不进暗巷的话更谈不上多少消遣,说起来我还没看过这个世界的戏剧,也不知道近来流行的剧本是些什么类型。

    我们学着地鼠那样“挖坑打洞”,与陌生人炙热体表接触的感觉相当糟糕,我就退几步尽量和凯恩贴一块儿,要热一起热,汗水一起流。

    我像是把凯恩圈在怀里那样靠在他的后背上,他的马尾就在我的鼻侧,凯恩肌肤里蒸出的水汽隔着他薄薄的上衣毫无障碍地与我同样湿了一片的胸口紧密相接,我砰砰砰的心跳也透过两层布料传了过去,和他不输于我的心跳声重叠在一起,凯恩的后颈热得白里透红,我鼓起嘴给他吹了吹,问道:“凉快点没?”

    “……更热。”他拿我没办法,简短地回答我。

    我拉开他后面的领口扇了扇又问:“这样呢?”

    他反手捂住衣领,偏了偏头想说什么,突然我的左方响起一个清脆的童音,截住了他的话头。

    “两位大哥哥,来买朵玫瑰送给喜欢的姐姐吧。”童音这么说。

    接着我感到裤子上一紧,马上低头一看,腿边站着个又瘦又矮的小女孩,大约十二三岁的样子,瓜子脸大眼睛,灰褐色的头发乱糟糟的,鼻头上的雀斑衬出一脸可怜相,明显三餐不齐营养不良。她挽着一个篮子,篮子里的玫瑰蔫耷耷的一点都不新鲜,可能是被太阳晒了太久。

    这人这花,活脱脱是报纸上《家母重病卧床不起,为筹救命钱年幼女童上街卖花》里的女主角。

    这广场上这么多人,我和凯恩两个大男人都被挤得痛不欲生,她一个小姑娘是怎么混进来还毫发无损的?能耐啊。这要是发生踩踏事件她估计得被踩进地里三寸深。

    小女孩扯着我的裤腰带(……)嫩嫩地又重复了一句:“圣秋神节快乐,给心爱的姑娘买一朵玫瑰花吧,她收到后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听后暗戳戳地想:心爱的姑娘没有,心爱的少年倒是有一个,就在我怀里。

    说真的我俩贴那么近动作那么暧昧她都没看出来?……能耐啊。

    ——这孩子好天真,不愧是花骨朵。

    “多少钱一朵?”

    善良的凯恩果然搭腔了。

    小女孩的眼睛一下子就明亮起来了,甜甜地说:“很便宜,15铜币一朵!”

    还犹豫什么,这么白菜价,晒蔫了也要啊,救济老弱病残从我做起。

    我找出60铜币交给她,她结巴着连声道谢收下,抱着同情的心理我在她的篮子里挑了四朵花枝最弯花瓣最皱的,这样剩下卖相好的她还能卖给别人。

    这孩子收好钱后像只灵活的泥鳅眨眼就不见了踪影,都说穷人孩子早当家,这丫头也是个有潜力的,瞧这耗子似的敏捷度,快赶上温莎妮娅了。

    “玫瑰赠美人,来,美丽的‘姑娘’,收下我充满爱意的鲜花吧。”

    我把一朵玫瑰别进凯恩的金发,满意地看着他变了脸,不由开心地掰过他的正脸瞅了瞅,赞叹道:“颜值高怎么都好看,拉着脸也好看。”

    “阿尔你又在说胡话了。”凯恩摘下玫瑰还给我,“温莎妮娅戴才该说好看。”

    我想象了一下,他说得没错,其实温莎妮娅也是随便怎么打扮都很出众的类型,如果闭紧嘴巴不说话倒的确像一朵散发着生人莫近味道的高岭之花,不过她性格太跳脱,冲淡了这份感觉,高冷两个字也就体现不出来了。

    “我就觉得你戴最好看,谁都没你好看。”我拿好玫瑰,歪着嘴表真心。

    凯恩盯了我一阵,突然也凑上来夺过一朵玫瑰在我头上摆弄,冲着他这心血来潮般的童心来之不易,我也没反抗,由他去折腾,期间我们被人浪带得转了几个圈儿,差点东南西北都分不清了,凯恩才终于弄好。

    凯恩咬着大拇指欣赏他的“杰作”,迟疑道:“咳……你戴也……好看。”

    一副违心的口吻。

    “别勉强自己。”我拍拍他的肩,没憋住笑了出来,说着伸手要捞下花。

    “喂,别动。”凯恩瞪大眼拦住。

    我囧了,指着脑袋瓜道:“你是要我戴这个戴一天?”

    他眨眨眼,似笑非笑地点头。

    ——凯恩学坏了,我有点小难过。

    转念一想他是跟我学的,我又恢复了元气。得,戴就戴吧,我脸皮厚,丢的也不是我的人。

    小插曲后我们找回方向穿过重重人墙,总算到了艺人们表演的地方,这个时候剧团的表演刚谢幕,我很遗憾地没赶上潮流的脚步,好在马戏团的节目开演了,我们忙全神贯注地注视着眼前用以遮挡观众视线的黑色幕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