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有时候就像一出舞台剧,我们粉墨登场去上台表演,大多数人记着的可能还是台上的光辉时刻,怀念着的是那时候的纵情声色。 其实人生大部分时候活在台下,是下场后的孤独和落寞,是不断的化妆、练习、背台词、修正表情,等我们发现这个的时候我们已经老了。 我那时候十八岁,正好成年,注意,这个小说里所有人都是成年人,没有一个小孩子,未成年人别看这本书,爬得远远的,省得又说我未成年人负面导向,我他妈生不起那气。 那时候从没想到自己哪天也会变老,变老对我来说完全就是鬼一样的东西,我热爱着生活,热爱着活着,每天都要做一点事彰显自己还活着——我喜欢各种运动,不论是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我都可以上手去就玩,每天出一身汗觉得特别过瘾。 学习虽然不太用功,但是每天都按时按点去学校,把自己能听进去的都学会,尽量把所有课本上的东西都看几遍。 我不太喜欢和老师打交道,过去的老师总是体罚学生,而我又特别淘气,因此老是被老师揍——你们千万不要学我,在哪里就要守哪里的规矩,在人类社会里,学会守规矩是生存第一法则。 因为调皮,我隔三差五就会惹到别人,要么被大我几届的学生或者社会人追,要么被姑娘拎着书包像流星锤那样耍起来追,但是他们一概追不到——如前所述,我跑起来真的很快,而且体能很好,跑多远都不怎么喘气——我每天晚上睡前都要做五十个俯卧撑五十个仰卧起坐,这样做十来八组,有很大俩块胸肌和七块腹肌,第八块是怎么都练不出来了,这玩意需要科学的方法才能弄出来,我没有那个条件——但是基本的肌肉我是有的,在我们那个小县城也是第一等的人才——我学习成绩一般,但是语文学得扎实很擅长写文章,但凡有什么写文章的比赛我都要拿一等奖,拿个二等奖我是真的会生气,就像犯了什么错误似的灰心——我虽然不知道自己将来是什么样子,但是大概知道自己的长处是在哪里,因为喜欢写作,在这方面也下了很多功夫,总算在同学里也是有一技之长的人。 总之,我年轻时候大概就是这么个人,下面我们进入正文。 我那时候有个小帮派,成员就是我、真贱(因...